我與陶子有約-愛情!友情?

「友情可以變愛情,那愛情可不可以變友情?」
「這個問題其實很有意思,是很多學生都問過我。那友情可以變愛情,愛情可不可以變友情,在我的案例是不可以的,在我自己是絕對不可以。
我沒有說你們一定要這麼做,因為你們問我,我就說我自己是絕對不可以的。那我不可以的理由很簡單,天下有那麼多人可以交朋友,為什麼要有一個舊情人每天在你旁邊晃來晃去,那個是最高危險群。
你們覺不覺得是這樣?因為很簡單嘛!假設你現在有一個男朋友,你跟他很要好,那他就說:「有啊~愛情變友情啊!」一個舊情人就每天在那,舊情人就說:「某某某,你要不要吃飯?一起吃啊!」然後就你跟你男朋友跟他的舊情人,三個人坐在那裡,然後舊情人就幫你男朋友點餐,為什麼?因為她知道你男朋友愛吃什麼。舊情人就說:「你是不是最愛那個泡沫紅茶和雞腿飯?我幫你點。」然後你男朋友就尷尬的說:「是啊!」然後雞腿飯來,舊情人又說:「吃雞皮不健康,你還記不記得?來~我幫你弄掉。來~啊~~」這也是友情啊!你能接受嗎?所以我覺得這個是看個人的程度,有很多我的朋友就跟我說:「陶子,妳會不會覺得妳太偏激。」我說至少這件事我要堅持。
你們不要想只是餵雞腿而已,那如果他們以前是發生過性關係的呢?你懂我的意思嗎?如果有一天你要出去工作了,那他們又發生性關係,然後我又允許他們說:「對對對,你們是朋友,你們去PUB喝酒,那喝完酒又在那不清不楚的,這是在幹什麼?你懂我的意思嗎?那我當然也希望,也很鼓勵情人之間除了情、除了慾、除了愛之外,你也要做你情人的朋友。
常常我最喜歡的關係是,除了我可以跟你談情說愛,抱抱親親之外,我可以聽你工作上辛苦,你也可以知道我工作上有什麼快樂辛苦的事。那我們有時候像朋友,有時候我是男生,有時候他可能是哥哥,不過我這不是在講角色扮演,不要誤會。就是其實我覺得堅固的感情關係,其實裡面是有很多不同的角色的。就像我們說女生有時候會有母性嘛!我可能是他姐姐,可能是他媽媽。有時候男生在外面難過,他就會說:「哎呀!沒有關係啦!好,OK,我挺得住。」然後回家的時候就在哭什麼的,對不對?你也要去接受他這一面的嘛!當他這一面誘發出來,然後或許說是輔導或是幫助,或是惜惜。
有時候他氣得要死,那你傳簡訊給他說:「惜惜。」那他就會平復下來,想說有人惜我。OK!所以為什麼要多一個舊情人在旁邊?我不懂,很多人很成功的這樣做,但我只能說我不行。所以愛情變友情,SORRY!I Cann’t!
因為其實這個地球上有太多人可以當你的朋友了。那我只是不希望節外生枝,那我自己也是這樣做,我沒有跟任何一個前男朋友聯絡過。因為我覺得夠了夠了,我朋友夠多了,我不缺你一個,我也不希望有任何的問題。
就像我現在有一個好朋友,之前的前男友跟她大概六、七年,然後他們的工作、事業、愛情,都混在一起了。後來她跟現任的男朋友在一起,我們之間就變得很尷尬,為什麼?因為現任這個男朋友,他們也在一起兩年多了。那現任男朋友很在意這個前男友,覺得為什麼他們不分開?因為他事業都綁在一起,他們可能已經是事業體的合夥人了,那這個就很悶了。
常常我們吃飯要吃兩次,一次跟舊男友,然後還不能說妳的男友怎樣怎樣?不能問他現在在哪裡?然後男朋友打電話來也不太敢講,因為她也害怕傷了這個男人的心,因為他們已經變成像家人一樣了。然後比如說在跟現任男友吃飯時,大家在那邊聊天時,有時候她現任的男友會私底下告訴我們說他很介意,為什麼他女朋友還要跟那個舊男友有事業體的關係?為什麼不能切?所以其實男生也會很介意的。
我看過有這些行為的人,我認為那些人好大方,但是I Cann’t!我做不到。我覺得這個都是個別的差異,沒有一個準則說我們一定要很偉大的,我們要接受說:「對~你是他的舊情人沒關係,那一起來吃飯喔!好不好?」那假設是到妳家吃飯,那最後妳男朋友要送舊情人回家的時候,妳會在家裡摳牆壁,然後會算說平常只要三十五分,現在已經三十六分了,為什麼他還沒到家?我覺得承認自己的忌妒不是一件什麼醜事。
我發現很多人不願意面對自己的忌妒,好像就會被人家罵小鼻子、小眼睛,但那有什麼關係啊!對不對?我就是小鼻子、小眼睛啊~不行喔!我就是會忌妒嘛!我就是要讓你瞭解我真得忌妒,你可不可以交別的朋友呢?這是我個人的做法,但如果你真得能夠接受,你也覺得他們處理得很好,你可以信任,我覺得OK啊!這是個人的差異。
對於這一點,我也認同,分手之後,是當不成朋友的。
我想想,我第一個男朋友,他比較可憐,那時候是因為我的關係,他被我蓄意拋棄了,(這故事太長了,所以不要覺得我是罪人阿!),之後就傳出了,他對我由愛生恨,是的,他告訴大家他恨我,當然,我心會痛,但是,是我自己的決定,就讓他恨吧!只是,自那一年我們畢業之後,就再也沒有看過他了,我很想念他(不是男女朋友的那種想念),想知道他現在唸哪一所大學,過得好不好,哪天我失心瘋我就會打電話給他,因為,我欠了他「對不起」好幾年了。
第二個男朋友,不知道我是要哭還是要笑?因為我們只交往了13天,哈哈,很迅速吧!那時候他追我追很久了,後來也真的是被感動了,決定要跟他在一起,之後他就告訴我,他要好好認真讀書,我答應他了,但是換他成了過街老鼠,人人喊打,大家不諒解他,覺得他在欺騙我,他也透過任何方式任何管道跟我道歉,想要做補償。有啦,當下有難過一小小下,覺得你是在給我裝校ㄟ,之後恢復得很快,因為過沒有多久,我就跟我第三個男朋友在一起了,所以,這13天,對我不痛不癢,跟本沒有那種什麼舊情人的困擾出現,因為,我並沒有深愛過他。
至於第三個男朋友,是我最愛但也最痛的,算了,對於他,我一個字也不想提了,眼淚已為他流乾,手扎也被我燒光了,無疑的,是希望這一塊,在我心裡雲淡風輕,消失消失吧!我知道自己已經原諒他了,但是我仍然很害怕在見到他,哪怕是在路上遇到也一樣,在種痛,我在會在見(遇)到他之後,所有的復元工作都功虧一簣,那我這幾年的功夫算什麼?!拜托,讓我走在路上都不要遇到他。
只是,我一直在思考一個問題,他現在已經快畢業了,我究竟要不要釋放出我那祝福的訊息?真是個好問題,我要用我這不是很靈光的腦袋,想一想。
照片說明:陶子出現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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