超級尋人任務

 
阿亮說過:「凡走過必留下痕跡,凡住過必留下鄰居」,但我要補充一句:「凡寫過必留下筆跡!」 印象中的妳,留著短髮,總是笑笑的,不高也不矮,還有一個雙胞胎妹妹;我和妳只有五年級是同班,但是後來你們全家搬家,也就轉學了。升六年級時又分班,我分到新班級,認識了布蘭達小姐。所以妳們二位是和我相識、互動最久的朋友。
 
妳搬家之後,有寫信給我,十幾年前那年代,哪有什麼手機和e-mail,不就是美美的香水信紙和5元郵票一張,中間斷斷續續的通訊連絡,很不立刻,收到對方的信,再提筆寫信,這樣一來一往,耗掉許多時間,但現在我仍保留著信,也是可貴。 上星期是妳生日,我想給妳生日祝福,但是卻不知道妳的連絡方式,於是我去翻了好多年前妳寫給我的信,褪色的信紙上寫了二組電話,第一組電話是空號,那空號的回音讓我聽起來好心涼,但是我不放棄,又試了第二組電話,無人接聽,電話的那一頭,究竟是誰呢? 我又翻了好些年前的e-mail,終於找到妳的e-mail,我是又驚有喜的,但是也很擔心,因為這e-mail address在幾年前我曾經寄信給妳過,但是妳從來沒有回信,所以我也不知道那信箱到底有無人使用?但這已經是最後一個辦法了,於是我寫了信,按了「傳送」。 接下來好多天裡,我甚至已經忘了這件事,沒想到奇蹟果然出現了!
 
妳竟然回信給我: Hello: 不好意思現在才回你信,因為我真的很少上去收信,謝謝你耶~祝我生日快樂 剛剛上去你的Blog看,認不出哪一個是你耶!呵呵!不過看你的文章知道你有去緬甸唷?哇塞,好厲害唷,因為那邊不是正在暴動嗎?現在我搬回XX住了,你呢?現在在做什麼呢?我留下我的msn給你好了,我們在聊吧! 曉玲
 
雖然只是短短的回信,但我卻是高興到胡言亂語,這樣的感覺真的很棒!
 
【寫在後面】曉玲,我沒有去緬甸啦!(2010年去了緬甸)是之前發起【free Burma】的捐款活動啦,那裡現在很危險,但是還是有朋友去支援服務了,很感動。
 
後來和曉玲聊了一下,敲定週末要一起吃飯,高興高興。我們13年的友情,增加中!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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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 Comments »

  1. 我也想找國小三四年級轉學走的朋友..
    以前住我家旁邊..
    但因為大人的關係轉學+搬家
    我們彼此只有對方的PIC
    卻不知道怎麼聯絡
    所以
    好羨慕妳..還能找回失散的老朋友
    我去刊報找人好了..哈哈..
    只能說是緣份
    版主回覆:(10/16/2007 11:01:02 AM)
    我和曉玲已經十幾年沒有見面了,或許在路上擦身而過而不知呢!
    那我教妳一招,上google打入人名(如果連名字都不知道我就救不了妳了)搜尋,很有用的,詳見此文:http://mypaper.pchome.com.tw/news/iloveuk/3/1276597716/20061209173533/

  2. 至少有十幾年說..
    她算我半個玩伴了..
    很多東西像毛毛蟲..紙娃娃等等
    都是和他以共有的回憶說..
    只是..我已經忘了名字..哈哈
    版主回覆:(10/16/2007 11:21:03 AM)
    那…我也幫不了妳了
    只好妳去登報紙了
    要不然,我的新聞台讓妳放照片尋人好了(笑)

  3. 對了 也留給我你的住址吧 有機會可以寄個小禮物給你 呵呵
    版主回覆:(10/17/2007 10:43:39 AM)
    checking your mail box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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